近日,西九龙站海关查获一名进境旅客携带大麻电子烟15支,毛重301克。
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男性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未向海关申报,且眼神躲闪、步伐急促,海关关员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进一步检查,海关关员在该旅客背包内发现装有烟油的电子烟14支,在其口袋内发现相同电子烟1支,毛重共301克(含包装)。后经专业机构鉴定,上述电子烟中均检出四氢大麻酚(THC)成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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